说 明 |
一、 混凝土 1. 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、筛选石子、前后台运转、搅拌、清理、润湿模板、浇灌、捣固、养护。 2. 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柱、梁、板、枋、桁、机的定额,是按单层建筑檐高、多层建筑层高3.6米内编制的。超过3.6米,在12米内时,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人工乘系数1.15;在16米内时,人工乘系数1.2。 3. 混凝土构件未考虑早强剂的费用,如需提高早期强度,掺入早强剂时,其费用另行计算。 4. 混凝土水池,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,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.25。水池定额 是按一般方形、圆形、多边形水池编制的,遇有异形水池时,应另行计算。 5.现场预制混凝土花架定额,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,高度在6米以下的轻型花架。 6. 采用商品混凝土时,扣除相应子目中的混凝土搅拌机用量,并按0.62工日/扣减人工。商品混 凝土场外运输损耗计入商品混凝土价格内。 7. 零星构件指单件体积小于0.1未列入项目的构件。 二、钢筋 1. 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、规格,按现浇构件钢筋、预制构件钢筋、箍筋分别列项。 2. 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。 3. 钢筋以手工绑扎、部分焊接及电焊综合考虑,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者仍执行本定额。 4. 预制构件钢筋,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电焊在一起时,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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